自然灾害救助 |
发布日期:2016-09-01 15:24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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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自然灾害救助 | 受理范围 | 个人 | 办理机构 | 机构名称:临海市社救管理中心 地址:临海市崇和路121号三楼 邮政编码:317000 联系人:王雯婧 联系电话:0576-85286728 | 监督投诉电话 | 0576-85286728 | 受理条件 | 村民中因干旱、洪涝、冰雹、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灾民实行救助。救灾款物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帮助灾民解决吃、穿、住、紧急抢救、转移安置及因灾伤病的医治。 | 所需材料 | 1、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 2、 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 3、 因灾倒损住房台账 | 办理程序 | 1、 村(居)初审; 2、 镇(街道)审核; 3、 上报民政局审批。 | 流程图 | 1、救灾款物下拨程序:镇、街道上报受灾情况→市民政局查核并确定补助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2、救灾款物发放程序:灾民申请→村(居)委会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发放→张榜公布→向市民政局结报备案。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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