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内容 临海市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办理程序 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填写《浙江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初审签字盖章→镇(街道)残联审核,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公示后签字盖章→市残联审批签字盖章→补助。 三、办理条件 1、临海市户籍; 2、持证残疾人; 3、年龄在18-60周岁内; 4、一定程度丧失劳动能力并没有固定收入; 5、依靠父母或亲属供养及其他不稳定救助途经维持其基本生活; 6、递交《浙江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附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 1、已就业享有工薪待遇的; 2、已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营业收入的; 3、已享受低保或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的; 4、已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的; 5、其他经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或残联认定有稳定收入且收入高于低保线的; 6、违反计划生育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7、正在服刑、劳教期内的。 四、补助标准 每人每月100元。 五、办理权限 1、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对申请人收入状况进行调查,开展民主评议,初步审核(签章); 2、镇(街道)残联负责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公示后(签章); 3、市残联负责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批(签章)。 六、办理期限 按市残联年度工作统一安排,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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