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
发布日期:2016-09-01 15:23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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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 受理范围 | 个人 | 办理机构 | 机构名称:临海市社救管理中心 地址:临海市崇和路121号三楼 邮政编码:317000 联系人:张美剑 联系电话:0576-85286728 | 监督投诉电话 | 0576-85286728 | 受理条件 | 1、 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2、 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法定扶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3、 无劳动能力的; 4、 无生活来源的。 | 所需材料 | 1、 临海市五保(三无)对象申请审批表; 2、 临海市五保(三无)对象入住敬老院协议书 | 办理程序 | 1、 申请; 2、 村民委员会初审; 3、 镇(街道)审批; 4、 上报民政局核查、审批; 5、 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 流程图 | 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委会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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